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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院信息科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 发布日期:2017-03-18  编辑:  访问: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精神和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

(二)信息科学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以及本单位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试题难易程度和评分标准等。

(三)信息科学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科学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四)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检查我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配合招生管理部门开展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试工作要求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2017年信息科学学院各专业(均为管理学学科)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340分,单科政治理论与外国语不低于46分,业务课一与业务课二不低于69分。复试要突出专业性和个性化,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进一步考核。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和我校各专业计划招生名额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考生比例应在1:1.2以上。

(三)考生资格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认真审查考生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审查)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并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以及网上照片一致。信息科学学院按同样程序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并核查考生本人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发的《复试资格审查表》上的照片是否一致,以防考生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不予复试。

(四)试题管理

复试工作中各类试题的命制、评阅、保密与安全保卫工作由信息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复试小组负责。

(五)信息科学学院工作要求

1、信息科学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作为本单位具体开展复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信息科学学院要针对考生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与安排”。

2、信息科学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制定复试人员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统一协调本单位复试小组的各项工作。

3、信息科学学院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

4、信息科学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记录和结果的审查,并及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处。

5、信息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六)复试小组工作要求

1、信息科学学院根据专业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其中组长一人,秘书一人。复试小组由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副教授职称以上(包括副教授职称)人员、博士以及从事专业教学科研满3年的人员组成, 要求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公道正派、严守法纪且善于协作。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及内容做详细记录备查。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2、复试小组依据信息科学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的要求,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对考生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给出是否录取的初步意见。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复试小组应保证该专业所有考生在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四、报到、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一)报到与资格审查

1、时间

初审时间:323日上午9:00

复审时间:323日上午10:00-12:00

2、地点

1)研究生处资格审查初审地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校区综合楼224);

2)信息科学学院资格审查复审地点:信息科学学院办公室07C50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07教学楼C505信息科学学院办公室)

3、程序

1)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初审的考生领取复试资格审查表,并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结束后,须立即前往信息科学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并提交审查要求的附件以及复试资格审查表,同时领取复试须知(含:笔试、加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2、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则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7、《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从专科毕业到20179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统一左侧用两个订书钉装订并提交信息科学学院负责资格审查的老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注意:考生到信息科学学院接受资格审查复审时还应携带:(1)由于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请各位考生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各种材料及复印件,如四、六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等。(2信息科学学院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郑州航院信息科学学院网页下载)。

五、复试主要方式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综合素质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外语基础、语言表达和应用水平。复试主要方式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笔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面试。

2.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专业笔试考试科目按本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规定执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笔试40分,占复试成绩的40%

3.外语水平测试:主要为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各不少于10分钟,外语水平测试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4.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专业面试以提问和审阅考生提交证明材料方式进行。专业面试成绩满分按4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40%。专业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面试成绩的评定,由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包括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考察,包括对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四六级英语成绩、获奖情况、毕业院校等。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对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2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以取得6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课程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笔试考试科目依据本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7.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60% +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六、复试时间安排

1.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郑州航院信息科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与安排》。

2.外语水平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郑州航院信息科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与安排》。

3.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郑州航院信息科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与安排》。

4.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郑州航院信息科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与安排》。

七、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折合为综合成绩排序,分数相同者,以英语成绩排序;英语成绩仍然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低排序。最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双向选择的拟录取名单。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和指导教师的录取意愿,各学科专业拟定录取排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3.复试、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到考生,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不公示的录取结果无效。

八、不录取

复试期间,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成绩排序表。

复试小组对拟不录取的考生,写出书面材料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7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本工作细则已报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备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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