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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院信息科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与安排

【 发布日期:2017-03-18  编辑:  访问: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精神和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订本复试方案与安排。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2017年信息科学学院各专业(均为管理学学科)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340分,单科政治理论与外国语不低于46分,业务课一与业务课二不低于69分。

二、报到、体检和资格审查安排

报到、体检和资格审查总安排:校研究处报到与初审→校医院体检→信息科学学院复审

(一)复试报到与初审

时间:323日上午9:00

地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综合楼224

内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考生领取复试资格审查表和体检表,并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

(二)复试体检

时间:323日上午9:30-12:00

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校医院

内容:体格检查(空腹)

注: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33)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体检管理办法》进行。体检和补检具体安排请查询校医院网站相关公告。

(三)复试复审

时间:323日上午10:00-12:00

地点:信息科学学院办公室07C50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07教学楼C505信息科学学院办公室)

内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以及复试资格审查表,同时领取复试须知(含:笔试、加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2、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则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7、《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从专科毕业到20179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统一左侧用两个订书钉装订并提交信息科学学院负责资格审查的老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注意,考生到信息科学学院接受资格审查复审时还应携带:(1)由于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请各位考生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各种材料及复印件,如四、六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等。(2)信息科学学院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郑州航院信息科学学院网页下载)。

(五)资格审查程序

1、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初审的考生领取复试资格审查表,并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结束后,须立即前往信息科学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以及复试资格审查表,同时领取复试须知(含:笔试、加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复试主要方式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主要方式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笔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面试。

2.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专业笔试考试科目按本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规定执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笔试40分,占复试成绩的40%

3.外语水平测试:主要为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各不少于10分钟,外语水平测试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4.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专业面试以提问和审阅考生提交证明材料方式进行。专业面试成绩满分按4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40%。专业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面试成绩的评定,由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包括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考察,包括对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四六级英语成绩、获奖情况、毕业院校等。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对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2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以取得6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课程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笔试考试科目依据本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7.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60% +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复试时间安排

1.323日下午13:30—15:3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东校区07教学楼C102教室。

2.323日下午16:00—18:00,19:3021:30加试科目考试。地点: 东校区07教学楼C102教室

3. 324日上午9:30开始, 英语听说测试及专业知识面试。地点:东校区07教学楼C5508509510511办公室

四、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折合为综合成绩排序,分数相同者,以英语成绩排序;英语成绩仍然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低排序。最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双向选择的拟录取名单。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和指导教师的录取意愿,各学科专业拟定录取排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复试、录取结果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请及时查看。

3. 通过复试的考生须当场确认待录取状态、签署拟录取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校要求的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不录取

复试期间,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公示的录取结果无效。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

3.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

4.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的。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的。

6.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成绩排序表。

六、复试监督、公示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7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本方案与安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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