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信息管理学院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实施意见(试行)

【 发布日期:2022-03-20  编辑:冯媛  访问: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文件

院字〔2022〕1号

信息管理学院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发挥课堂教学的人才培养主渠道、主阵地、主战场作用,切实提高我院课堂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根据《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郑州航院教学活动管理办法》《郑州航院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郑州航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实施意见。

第一条 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师德修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第二条 教师要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在所有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

第三条 教师应深化课程思政建设,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专业教育课程要立足学科特色和优势,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把课程思政元素与课程教学有机融合。

第四条 教师应认真备课,深入钻研课程基本要求、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进度,采用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教师须在开课前准备好一学期课程的1/3以上的教案,并及时更新,保留备查。

第五条 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进度,按校历规定的教学周数以及课表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课,不得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请人代课。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或请他人代课,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调停课或代课手续。确因突发情况无法提前办理,请及时向教学办公室报备。

第六条 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授课期间应精力集中,认真讲授和组织教学活动,完成教学任务,不得进行与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七条 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合理安排教学环节。在保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主讲教师可对课程内容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 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加强课堂考勤管理,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反馈给学院教学办公室。教师要加强课堂秩序管理,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随意出入教室、吃东西、玩手机、大声喧哗、进行其他无关本课程学习的活动等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严格管理。

第九条 教师应注重科研与教学相融合,不断更新讲课内容,及时传递科学技术新发展的信息,将学术与技术前沿、科研项目成果、企业最新应用案例等融入课堂教学之中,丰富课程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第十条 教师应重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研究和创新。在教学过程中,做到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思路清晰、详略得当、逻辑性强、重点与难点突出,避免平铺直叙、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方式。灵活选择恰当教学方法授课;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充分利用慕课、在线开放课程、视频公开课等网络资源,采用翻转课堂、线上线下融合等混合教学方式授课。

第十一条 教师应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将获取知识的方法教给学生,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堂语言应准确、简练、生动、清楚,板书工整,表图正确;重视双向交流,注重教学互动。

第十二条 教师应使用普通话教学(全英文课程和外语类课程除外),发音清楚、准确;文字、符号、公式、图表等书写要规范、清晰。

第十三条 教师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不得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辱骂、体罚学生。

第十四条 主讲教师应随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对学生在,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合理调整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

第十五条 教师应根据本课程的性质与特点,规定学生必需完成的作业量,帮助学生掌握、深化和运用所学知识。对学生按时上交的作业,要及时批改。

第十六条 作业成绩是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教师须在平时成绩考核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 教师要充分发挥学习通、雨课堂等在线教学平台优势,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评价,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课程考核模式,尤其要加强对学生的课堂学习过程考核。

信息管理学院

2022年3月20日

信息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