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建团100周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服务学校、学院发展大局,激励全院广大学生矢志不渝艰苦奋斗,贡献青春力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信息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二、名额分配
1.团学工作先进个人 20人
2.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0人
3.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10人
4.抗击疫情优秀志愿者 若干
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0人
6.创新创业标兵 10人
7.十佳团支书 10人
8.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10人
三、评选条件
(一)“团学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团学工作先进个人包括全体从事团学工作的学生干部,且履职一年以上,28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22年9月1日,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在册团员。
2.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发挥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异,班级综合排名靠前。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团员年度教育评议为“优秀”,无违纪行为。
4.团组织工作开展好,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抗击疫情等重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或者其他重大突出贡献者。
6.其它重大突出贡献者(需有事迹材料及有关证明)。
(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做好学院有关新闻宣传工作。主动与校内外新闻媒体联络,宣传学院的重要活动、特色工作、先进典型;主动向学校网站、校报、官方微信等校园媒体提供新闻线索、通讯稿件或采访支持等。
2.自觉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具有较丰富的新媒体工作经验。
3.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未向新闻媒体报送不实信息;未发表错误言论,未做出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师生形象的行为;未产生不良舆论,无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4.在疫情防控期间,认真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弘扬抗疫精神。
(三)“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会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期间表现优异,能起到先进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服务时间段长,事迹感人。
6.在志愿活动方面有突出贡献(需有事迹材料及有关证明)。
(四)“抗击疫情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体温检测、海报张贴等志愿服务活动,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动作。
3.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事迹突出、影响面广。
(五)“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所在团队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或者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扬帆计划、个人自主实践表现突出。
2.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3.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特别是受到省市级以上媒体报道,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和较好的社会影响。
(六)“创新创业标兵”评选条件
1.参加创新创业比赛的核心成员,优先推荐项目第一负责人。(需有事迹材料及有关证明)
2.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创新创业事迹突出。
3.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并取得较好成绩,积极参加学校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七)“十佳团支书”评选条件
1.担任团支书一年以上,勤于思考,能够创新性地开展各类团组织活动、日常团务,明确团支部书记的权利与义务,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任职期间所在团支部出色完成了团支部基本职责所列各项任务,工作能力突出。
2.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在团员青年中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自觉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会公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3.有优良的专业知识水平,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注意综合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需为注册志愿者)、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
(八)“勤工助学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参加学院内勤工助学的本科生。
2.评选标准:在勤工助学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表现突出。
3.参评年度内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不少于3个月。
4.学习成绩优良。
四、评选程序
学院成立学生表彰工作评选推荐小组,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人进行审核。报送学院党委批准后公示。公示后,学院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及组织予以表彰。
五、相关要求
1.各团支部要坚持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
2.参与评选人员2021-2022学年无违纪行为。凡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同时将对其所属团支部进行严肃处理。
3.各团支部在2022年10月15日前将各类表彰审批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院分团委组织部邮箱xxglxyzzb@126.com。
4.评选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联系学院学生表彰工作评选推荐小组,联系电话:0371-61912047。
信息管理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