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郑州航院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办法》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年以上,经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荐条件
1.本院在校生中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较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参与学风建设,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近一年内无不及格、补考、重修课程。
4.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推荐程序
1.自荐。符合推荐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自荐申请。
2.评议。党支部对自荐人选审核后开展评议工作。党支部召开有群众代表参加的支部大会(党员要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半数,群众不低于到会党员总数的2/3),进行党员、群众评议。
3.笔试。学院党委统一组织,内容涵盖《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4.答辩。报名参加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提前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汇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表现情况。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5.确定人选。各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对推荐人选逐一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将《信息管理学院拟发展对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上报学院党委。
6.公示。学院党委对各支部提交的推荐人选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
四、相关要求
1.各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把推优入党工作作为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支部在推荐时一定要严格把关,全面考察。对推荐过程中出现的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信息管理学院党委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信息管理学院拟发展对象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