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各年级评选出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9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各年级辅导员反映。
监督电话:0371-61912047(信息管理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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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陈姣 文/马红岩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