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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研字[2025]25 号)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8日 21:28  编辑:李小敏  访问:

各学院、书院:学校最新修订的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已在 OA 中正式发布,详见附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研字[2025]25 号),各学院、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现就处分对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影响和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文件解读

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研字[2025]25 号)中,处分对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影响发生变化,其他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研字[2025]10 号)文件一致,因涉及学生的重大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书院组织好学生、相关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最新修订的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现就关于处分对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影响解读如下:

1.2023 年 9 月 1 日之前因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受到的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只要在毕业前处分已解除,且满足学士学位授予的其他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

2.2023 年 9 月 1 日之后因违反学习、考试及学术纪律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处分已解除,且满足学士学位授予的其他条件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资格和材料审查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1)毕业前考取硕士研究生(以通知书为准)(此种情况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通过,学生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前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 3.0(此种情况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通过,学生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毕业一年后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此种情况学生毕业时获得毕业证书,毕业一年后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通过,再获得学位证书)。二、工作要求1.各学院、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 2025 年 12 月10 日前组织各年级的所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认真学习《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研字[2025]25号),做好文件的解读工作,要让所有本科生知悉《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研字[2025]25号)中规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相关要求。

2.各学院、书院对此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研字[2025]25号)的学生学习情况(例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签名等)做好存档。

                                               教务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