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与安排(4月5日更新)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精神和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订本复试方案与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信息科学学院图书馆学、情报学和档案学三个专业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335分,单科政治理论与外国语不低于48分,业务课一与业务课二不低于72分。
二、报到及体检时间、地点以及须携带资料
1. 报到及体检程序:校医院体检→校研究处初审→信息科学学院复审
2.体检安排。4月07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校医院进行复试体检。程序为: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报到,领取体检表,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空腹)。
3.初审安排。报考我院过管理类国家A类线的考生于 4月07日(星期一)到东校区办公楼B32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医院北侧白色办公楼三楼最西头办公室)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并领取考生资格审查表。初审时间为上午9:00-10:00。
4.复审安排。通过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初审的考生前往东校区07教学楼5楼502信息科学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复审时间为上午9:00-10:00。
5.报到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2)准考证原件;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则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5)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6)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参加复试及录取;
(7)校研究生处初审出具的考生资格审查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从专科毕业到2014年9月1日满两年)。
(9)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10)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11)由于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请各位考生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各种材料及复印件,如四、六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等;
(12)信息科学学院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到郑州航院信息科学学院网页下载)。
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统一左侧用两个订书钉装订并提交我院负责资格审查的老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复试主要方式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主要方式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笔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面试。
2.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专业笔试考试科目按本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规定执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笔试40分,占复试成绩的40%。
3.外语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20分,主要是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为8-10分钟。
4.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专业面试以提问和审阅考生提交证明材料方式进行。专业面试成绩满分按4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评定,由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包括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考察,包括对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四、六级英语成绩、获奖情况、毕业院校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研究生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对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2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以取得6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课程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笔试考试科目依据本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7.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60% +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复试时间安排
1.4月07日下午10:30—11:30,英语听说测试及专业知识面试。地点:东校区07教学楼508。
2.4月07日下午13:00开始,专业笔试、加试考试。地点: 东校区07教学楼508。
五、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折合为综合成绩排序,分数相同者,以英语成绩排序;英语成绩仍然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低排序。最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双向选择的拟录取名单。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和指导教师的录取意愿,各学科专业拟定录取排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复试、录取结果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请及时查看。
3. 通过复试的考生须当场确认待录取状态、签署拟录取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校要求的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不录取
复试试期间,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公示的录取结果无效。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
3.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
4.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的。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的。
6.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成绩排序表。
七、复试监督、公示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7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信息科学学院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申请表.doc
本方案与安排已报校研究生处备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科学学院
2014年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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