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院信息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与流程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订本复试安排与流程。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术学位类考生总分不低于341分,单科政治理论与外国语各不低于48分,业务课一与业务课二各不低于72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类考生总分不低于179分,外国语不低于46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92分。复试将突出专业性和个性化,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实践、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进一步考核。
二、复试前准备和资格审查安排
(一)复试前准备
我院采用线上方式开展复试工作。考生应按照《郑州航院研招线上复试考生须知(钉钉版)》与《郑州航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承诺书》的要求,提前做好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设备调试、环境准备等复试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纸质版)
2.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否则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及骑缝章的身份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录取入学时交验)
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7.《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从专科毕业到2021年9月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郑州航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注意:
1.上述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扫描后,统一整合于1个PDF文件,并按照顺序排列,每页应有上述材料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和标题,要求:
(1)资格审查PDF文件的命名: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pdf,如10485xxxxxx-张三-资格审查.pdf;
(2)资格审查PDF文件内容:第1页“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附照片扫描件”;第2页“2.准考证原件,并附准考证原件扫描件”;第3页“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并以此类推。
(3)扫描件要求:字迹清楚、识读准确、没有遮挡、尺寸比例合理等。
2.录取报到前应提交原件复审,并将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材料均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统一左侧用两个订书钉装订并提交信息管理学院负责资格审查的老师。
3.如个别材料无法按时提交,请在资格审查表空白处说明何时补交材料(不能迟于录取报到时间)。
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开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还应携带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1.由于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请各位考生携带或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各种证明材料及其扫描件、复印件,包括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
以上证明材料应扫描后,统一整合于1个PDF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按序排列,每页应有证明材料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和标题,要求:
(1)其他证明材料PDF文件的命名:考生编号-姓名-其他证明材料.pdf,如10485xxxxxx-张三-其他证明材料.pdf;
(2)其他证明材料PDF文件内容:第1页“1.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并附扫描件”;第2页“2.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并附扫描件”;第3页“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并附扫描件”,并以此类推,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3)扫描件要求:字迹清楚、识读准确、没有遮挡、尺寸比例合理等。
2.如个别材料无法按时提交,请说明何时补交材料(不能迟于录取报到时间)。
(四)《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考生需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三、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采取线上方式:
(一)学校端。各面试专家组集中复试。
(二)考生端。考生分散在无他人及其他因素干扰的独立封闭空间,以网络远程形式参加复试。
四、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100分,包括:
1.外语水平测试2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各占10分。
2.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40分。
学术学位类考生、专业学位类考生均需测试复试科目《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专业学位类考生还需测试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专业学位类考生各复试科目测试成绩经加权平均后计入复试成绩。对同等学力考生采取加试测试形式,包括2门加试测试科目,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依据本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3.专业面试40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以提问和审阅考生提交证明材料方式进行。专业面试成绩满分按4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40%。专业面试成绩的评定,由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统计并封存。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包括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考察,包括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二)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1.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70%+复试成绩×30%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0分)/3×70%+复试成绩×3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两天按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一)考生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须有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设备),视频机位:1部智能手机置于考生左前或右前方与复试老师视频,手机应提前充满电。
(二)网络畅通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首选电脑+有线宽带进行面试,移动网络作为备用选择。
(三)复试场地要相对独立,环境封闭、明亮、安静。
(四)网络复试平台拟采用钉钉软件,考生应提前安装相关软件并熟练操作,实名认证。
(五)每一位考生落实一名紧急联系人和电话,报给招生学院负责老师登记。
六、参加网络复试考生所需用品
(一)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或白纸若干。
七、考生参加网络复试注意事项
(一)诚信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以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和信息管理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或录屏等,禁止将复试信息上传网络或社交软件;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三)预计复试前1-2天招生学院会与考生进行模拟连线测试,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面试过程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如系统或网络出现状况,不要慌张,应立刻和学院电话联系,复试老师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五)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六)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不要相信。
(七)复试前调整心态,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体系的熟悉与回顾,以最佳状态迎接复试。
(八)其他复试规则要求见《郑州航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承诺书》、《郑州航院研招线上复试考生须知(钉钉版)》和信息管理学院“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八、复试时间安排
网络远程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3月30日,具体复试科目时间安排见信息管理学院“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九、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折合为综合成绩排序,分数相同者,以英语成绩排序;英语成绩仍然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低排序。最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双向选择的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到考生,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不公示的录取结果无效。
十、不录取
复试期间,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成绩排序表。
(七)复试小组对拟不录取的考生,写出书面材料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十一、复试监督、公示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10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复试其他事宜
(一)本安排与流程已报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备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政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三)联系及监督方式:
1.信息管理学院联系方式:0371-61912746,电子邮箱zziayjs@163.com
2.研究生处联系方式:0371-61912520,电子邮箱:yzb@zua.edu.cn
3.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信息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5日